海大富是广东江门宜银纸厂的员工,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宜银纸厂没有为海大富参加社会保险。
2011年9月10日,海大富在车间清理烂纸时,身体被1吨多重的卷纸压伤,经医院诊断并经人社局认定,认定海大富“于2011年9月10日所受的1、创作性膈疝;2、骨盆骨折;3、胸腹多发伤残;4、直肠破裂,直肠造瘘术后;5、右侧创伤性湿肺伴血气胸,闭式引流流术后,左胸腔积液;6、尿道断裂伤,膀胱造瘘术后;7、阴茎勃起功能障碍为工伤”。
江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海大富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伤残七级。
海大富发生工伤后没有回公司工作。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后发生争议,历经仲裁诉讼。
海大富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工伤补偿79520元及支付因工伤导致其丧失性功能的精神抚慰费补偿930000元。
【一审】
一审法院认为:海大富、宜银纸厂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工伤赔偿79520.76元无异议,应按仲裁裁决的结果作出判决。
对于海大富主张第二项丧失性功能的精神抚慰费补偿930000元的问题。参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第五条“劳动者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工伤或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已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应予支付。”的规定,海大富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工伤,宜银纸厂应当向海大富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但海大富主张精神损失费93万元过高,原审法院酌情判决宜银纸厂支付海大富精神损失费20000元。
【上诉】
海大富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其伤情被广州军区总医院诊断为:阴茎勃起功能障碍服药无效,使海大富面临潜伏着婚姻危机、家庭危机,精神压力非常大,故要求赔偿93万元精神抚慰金。
【二审】
江门中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第五条“劳动者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工伤或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已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应予支持”的规定。海大富的工伤属于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上述规定,其主张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应予支持。
原审判决在精神赔偿数额参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确认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0元准确,并无不当,本院予以支持。海大富请求支付其精神损失抚慰金930000元的诉请并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系化名)
【案号】
(2015)江中法民四终字第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