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维权网,您身边的维权专家!!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法律常识
  • 关于法院判决书的八个“冷”知识,你知道几个?
    来源:微信公众号“法制日报”   作者: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7-05-09 16:56:04   浏览:1410

           有的小伙伴过打官司,所以对判决书并不陌生。然而,你可能不知道,法院判决书里也有不少学问——对判决不服怎么办?判决书丢失该如何处理?拒收判决书是否有用?看不懂判决书,该怎么办?……这些问题如何迎刃而解?你需要从这篇文章里寻找答案——

    1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民事案件一审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就生效。

      一审刑事案件宣判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上诉期。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上诉期内无上情形的,上诉期满后的那一日判决生效。

    2对判决不服怎么办?
     
     
     
     
     
     

      对判决不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诉,民事案件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在判决的最后一部分内容中会有相应提示,判决书上的日期可能同发放日期不同,要注意按收到判决书的日期签收,从领取判决书的次日起算。

    3拒收判决书是否有用?
     
     
     
     
     
     

      拒收判决书的,判决一样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在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中记明。

    4看不懂判决书,该怎么办?
     
     
     
     
     
     

      可以对判决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裁判理由、法律适用、判决主文的含义等向审理案件的法官提出疑问,并要求说明。

      也可以到法院立案大厅的判后答疑窗口要求接待法官解释。

    5判决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法院的判决书存在两个效力,一个是法律效力,一个是执行效力。

      法院作出的判决书一经生效(一审判决在超过上诉期后没有上诉的判决以及二审终审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即具有永久法律效力,除非被依法撤销。

      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如果义务人拒不履行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权利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否则,就丧失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限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6法院判决胜诉后不给判决书怎么办?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送达判决书是案件办理程序之一,法院不会不给判决书,可到法院进行查询,是否邮寄地址出现错误。

    7判决书丢了怎么办?
     
     
     
     
     
     

      法院已生效的判决书效力并不随当事人的遗失而消灭,可以到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再领一份,或可以到该院档案室申请调取,领到判决书后应当按照判决书的裁决去执行所有事宜。

    8能否查阅法院的判决书?
     
     
     
     
     
     

      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从2014年1月1日起在互联网全面公布,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未成年犯罪以及不宜“晒”的4类判决书外,公众均可随时查阅。

      年满18周岁的公民,凭身份证办理相关手续后到法院查阅已生效的裁判文书,不能查阅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等的裁判文书,在查阅时可以进行摘抄,需要纸质文本的可由工作人员帮助打印或复印,工作人员会向您收取工本费用。

    分享到:
  • 律师荣誉
  • 

    本站搜索关键词

    安徽维权网 合肥律师 安徽律师 安徽合肥律师 合肥律师网 安徽律师网 安徽合肥律师网 安徽律师事务所 合肥律师事务所 安徽合肥律师事务所 包河区律师事务所 瑶海区律师事务所 蜀山区律师事务所 庐阳区律师事务所 肥东县律师事务所 肥西县律师事务所 长丰县律师事务所 聘请合肥律师 聘请安徽律师 委托合肥律师 委托安徽律师 合肥维权 安徽维权 合肥律师维权 安徽律师维权 合肥维权律师 安徽维权律师 劳动者维权 消费者维权 农民工维权 合肥市农民工维权 法律顾问 合肥法律顾问 安徽法律顾问 合肥公益律师 合肥法律援助 合肥律师咨询 安徽律师咨询 咨询合肥律师 咨询安徽律师 合肥案件代理 安徽案件代理 合肥刑事案件辩护 安徽刑事案件辩护
    温馨提示:1、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来访者请提前预约;2、关注微信号anhuiweiquan,法律咨询一律免费,案件代理适当优惠。
    网站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