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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听到“警察来了”逃至楼顶坠亡,死者家属告到法院!法官是这么判的!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王鹏等    发布时间:2017-03-06 18:17:00   浏览:654

    “警察来了!”在顺德一间出租屋赌博突遇公安机关执法,听闻望风者通风报信的张某华慌不择路,在逃至楼顶时不幸坠楼,最终抢救无效死亡。这起2016年发生在顺德的一件事。

     

    死者家属将开设赌场的三人告上法庭。不过,最终法院并未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法庭在判决书中法院说明,“张某华的死亡令人惋惜,但逃避执法的行为不能得到鼓励和支持。”

     

    原告认为,坠楼事故系被告组织违法活动而引发,在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被告雇佣的望风人员大声喊叫,导致张某华处于危险的境地,促成了事故的发生。因此,原告认为,死者固然具有一定过错,但被告对事故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三被告应连带承担50%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在案件的判决书中分析,“望风人员大声喊叫”时,张某华是意识到警察的到来而逃跑。公安机关执法是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任何公民应该配合,故警察的到来执法并不构成对张某华的人身危害。依法张某华应在原地等待,配合公安机关的执法。

     

    众所周知参与赌博是违法行为,张某华自参加赌博时起,已处于违法过程之中,其受到法律处罚的风险即已存在。该风险并不因“望风人员大声喊叫”而增加或减少。

     

    张某华离开赌场,踏上空调、围栏为其自主行为。张某华置身围栏的危险境地并非由于听到“望风人员大声喊叫”,而是其为逃避法律责任而作出的个人选择。

     

    法院表示,张某华的死亡与三被告开设赌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三被告不存在因过错而导致张某华的死亡。因此,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顺德区法院同时说明,张某华坠楼受伤死亡与其企图逃避法律责任有关。其死亡虽然令人惋惜,但其逃避执法的行为不能得到鼓励和支持。张某华明知公安机关执法,仍采取激烈的方式逃避,不但增加了执法的难度,还增加了自身的危险。本案中不能适用公平原则或其他民事原则酌情给予原告补偿,避免给违法犯罪分子传达错误的信息,使其错误认为逃避执法可获得补偿。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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