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维权网,您身边的维权专家!!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 90后女子下药抢劫好色男 作案6起致1死被判无期
    来源:齐鲁壹点   作者:齐鲁壹点    发布时间:2017-02-28 12:43:42   浏览:614
           还记得那起轰动一时的“迷”晕网友抢劫案吗?1992年出生的年轻女孩刘某玲在网上看到通过给被害人下安定药物催眠,趁被害人意识不清或无意识之机可以抢劫他人财物,便预谋通过此方法实施抢劫,到多家医院购买400余片氯硝西泮片。之后分别在潍坊市、青岛市、济南市连续作案6起,致一人死亡,劫取被害人手机、吊坠、现金等财物。27日,济南中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刘某玲无期徒刑。

      微信摇来好色男网友

      啤酒中下安眠药抢劫


           2015年1月12日晚6时许,被告人刘某玲与被害人赵金(化名,男,殁年26岁)通过微信联系,约定在山东省立医院附近的麦当劳见面,后到济南市槐荫区和谐广场四楼东方之韵KTV唱歌,喝酒。当晚22时许,二人回到赵金居住的经十路22232号天地仁和宾馆,并从晟泰名酒商店购买四瓶啤酒回到赵金居住的房间喝酒。刘某玲趁赵金不备,将3片氯硝安定放在啤酒瓶内。

      赵金喝了该啤酒后,意识模糊,刘某玲趁机将赵金的黑色联想手机一部,黄金足金花生吊坠一个劫走,抢劫财物价值共计979元。次日17时许,该宾馆服务员整理房间发现被害人赵金已死亡。经法医鉴定,赵金系在原有心、肺、脑疾患的基础上,在氯硝安定及酒精联合作用下急性心力衰竭死亡。


    据了解,刘某玲老家在潍坊农村,大专毕业,出生于1992年,自从在网上得知让他人服下安定药物就可以趁机抢劫时,她就开始预谋作案,自2014年8月至案发,先后在多家医院,以失眠为借口,购买了多达400片安定药物。

      案发当天,刘某玲习惯性打开手机微信,搜索“附近的人”,很快就钓来了被害人赵金,并对其实施了上述犯罪行为。当天赵金刚从胶东来到济南出差,住在与刘某玲相距不远的酒店里,他不会想到,这轻轻一摇就摇走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刘某玲拿走钱后,没有考虑被害人的生死,直到次日上午10点左右,宾馆服务员打扫卫生时,来到其房间,敲门无人应答。刷卡进入后,发现赵金正在床上,盖着被子,双腿露在外面,像在熟睡。到了下午5点,服务员再次来到该房间,他仍保持上午的姿势,觉得不对劲,便上前查看,发现其手脚冰凉,已经没了呼吸。

      五次作案无人报警

      一条人命终获无期

      实际上,抢劫赵金已经是刘某玲第6次“行动”。2014年12月11日,刘某玲在潍坊市与被害人李田(化名)通过微信联系,相约来到一酒吧喝酒,随后又来到李田居住的潍坊市潍城区云都酒店房间继续喝酒。期间刘某玲趁李田不备,将一片安眠药投入酒里。李田将该酒喝下后,刘某玲趁其意识不清,劫走三星手机一部、金观音吊坠一个,抢劫财价值共计5195元。

      2014年12月24日,刘某玲在青岛市与被害人孟晓伟(化名)通过微信联系,相约在市北区云龙膳庄吃饭喝酒,劫走孟晓伟两部小米手机、驾驶证、现金100元,抢劫财物价值共计1184元。

      2014年8月,刘某玲与被害人孙庆(化名)通过微信联系,相约在济南市槐荫区华联附近的傣妹火锅店吃饭喝酒,劫走孙庆身份证及现金300元。

      2014年12月31日,刘某玲与被害人胡一文(化名)通过微信联系,相约在济南市槐荫区经七路信息小酒馆吃饭喝酒,之后来到胡一文居住的经七纬十二路银座佳驿酒店房间继续喝酒。期间,刘某玲趁机将两片安眠药放入啤酒里,采取相同作案手段劫走胡一文驾驶证、协议书、现金600元。

      2015年1月15日,刘某玲和被害人周大勇(化名)通过微信联系,相约在济南市大观园附近的傣妹火锅店吃饭喝酒,之后来到大观园北门优客宾馆周大勇开的房间继续喝酒。采取相同作案手段劫走周大勇酷派7295型白色手机一部及电小二移动电源一个,价值共计307元。

      颇为讽刺的是,上述案件中,没有一个受害人选择报警。而刘某玲也正是抓住了受害人的这种心理,短时间内反复作案。

      据了解,刘某玲所抢劫的财物已返还给各受害人,刘某玲家人进行了积极赔偿,取得死者家属达成谅解。经过公开开庭审理,27日,济南中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玲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分享到:
  • 律师荣誉
  • 

    本站搜索关键词

    安徽维权网 合肥律师 安徽律师 安徽合肥律师 合肥律师网 安徽律师网 安徽合肥律师网 安徽律师事务所 合肥律师事务所 安徽合肥律师事务所 包河区律师事务所 瑶海区律师事务所 蜀山区律师事务所 庐阳区律师事务所 肥东县律师事务所 肥西县律师事务所 长丰县律师事务所 聘请合肥律师 聘请安徽律师 委托合肥律师 委托安徽律师 合肥维权 安徽维权 合肥律师维权 安徽律师维权 合肥维权律师 安徽维权律师 劳动者维权 消费者维权 农民工维权 合肥市农民工维权 法律顾问 合肥法律顾问 安徽法律顾问 合肥公益律师 合肥法律援助 合肥律师咨询 安徽律师咨询 咨询合肥律师 咨询安徽律师 合肥案件代理 安徽案件代理 合肥刑事案件辩护 安徽刑事案件辩护
    温馨提示:1、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来访者请提前预约;2、关注微信号anhuiweiquan,法律咨询一律免费,案件代理适当优惠。
    网站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